贵州人社部门多举措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

“我们深入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不断完善稳就业政策体系,从支持企业吸纳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组织公共就业招聘活动三方面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2月4日,在“服务经营主体大礼包”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闫志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就业见习补贴等扶持政策。
发布会现场
鼓励自主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组织公共就业招聘活动。通过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季”“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各类就业招聘活动,为企业招聘人才搭建平台。
闫志喜指出,2025年,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的《关于调整规范部分就业政策的通知》,对部分就业政策进行调整和规范。对此,他特别介绍了就业见习政策及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闫志喜回答记者提问
就业见习是指组织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见习单位进行3-12个月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公共就业促进活动。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均可以作为就业见习对象,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贵州全省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经营、用工合法合规、管理规范的各类用人单位,均可按规定申请为见习单位。
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按照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也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适当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
兴义人才夜市招聘会
人社部门鼓励支持就业见习,对见习单位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支持政策:一是基本生活补助费。人社部门按照当地**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二是保险费用。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人社部门按照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三是留用奖励。对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补助费按**工资标准的****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
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各类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对上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上述四项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补助(不超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为缴费基数的缴费金额)。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李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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